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爱沙尼亚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

Economic and Commercial Office of the Embassy of the People's Republic of China in the Republic of Estonia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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爱沙尼亚商标注册申请管理

注册商标:在爱沙尼亚,商标可以是一个词或词组,也可以是一个形象、标签或标牌、三维图像、字母组合、字母与数字组合或商号名称。

获得商标保护的途径:主要有4种。

(1)向爱沙尼亚专利局申请注册;

(2)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申请注册,并要求在爱沙尼亚获得保护;

(3)使商标在爱沙尼亚成为驰名商标;

(4)向欧盟市场协调局申请注册团体商标。

申请注册商标需提交的文件:向爱沙尼亚专利局申请注册商标,应当提交下列文件:

(1)注册申请书;

(2)商业标的复印件6份;

(3)如果委托他人代理申请,须提供授权书;

(4)如果主张优先权,须提供具有优先权的证明文件;

(5)已经支付申请费的证明。

注册申请须用爱沙尼亚语填写,而且须使用专利局的固定申请表格。 注册欧盟商标,按照《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》、《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》、《欧洲共同体商标条例》的有关规定办理。注册国际商标,按照《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》、《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》或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有关规定办理。